2008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08年10月22日。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手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1、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12.312008.12.312007.12.31资产构成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万元)(%)(万元)(%)(万元)(%)流动资产46,625.7138.2649,289.4554.0143,037.0260.21固定资产62,914.4551.6326,123.6428.6319,097.6226.72在建工程1,693.281.398,118.308.91,527.362.14无形资产6,991.435.747,133.557.827,202.4710.08资产总计121,852.1010091,257.9310071,478.68100流动负债47,538.8339.0134,058.2437.3220,818.1129.12非流动负债15,707.8112.895,000.005.485,000.007负债总计63,246.6551.939,058.2442.825,818.1136.12所有者权益58,605.4548.152,199.6957.245,660.5663.882、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2009年2008年2007年项目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增长增长增长营业收入53,429.231.34%52,723.6134.34%39,247.5726.77%其中:主营业务收52,042.82-0.49%52,301.1533.63%39,139.0726.69%入其他业务收入1,386.41228.18%422.46289.36%108.564.93%营业利润8,494.361.15%8,397.6636.40%6,156.6448.27%利润总额9,649.46-5.17%10,175.9843.99%7,067.2448.35%净利润8,205.76-1.60%8,339.1349.00%5,596.853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8,231.96-1.28%8,338.7348.85%5,602.1041.29%者的净利润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项目2009年2008年200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7.0811,364.983,147.9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57.78-15,112.90-14,956.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29.63-366.8719,722.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61.06-4,114.787,913.844、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09年2008年2007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60.460.3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0.460.37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380.33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4.0816.0312.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417.1520.46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3913.0310.9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513.9518.17流动比率0.981.452.07速动比率0.520.741.1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793423.43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84.334.24存货周转率(次)2.652.932.8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80.630.2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9-0.230.44总资产收益率(%)6.769.1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252.893.79(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明细项目2009年2008年2007年
许丽萍境内自然人7.513,500,00013,500,0004宋济隆境内自然人7.513,500,00013,500,000中国银行-易方达中小盘股境内非国有5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法人1.783,199,973_工商银行-易方达行业领先境内非国有6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法人1.021,828,397_交通银行-易方达科汇灵活境内非国有7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人0.751,351,662_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境内非国有8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人0.671,206,009_境内非国有9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法人0.561,002,778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境内非国有10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法人0.34613,179_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10年8月16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股)股份数量(股)境内非国浙江东力集团有限公司有法人33.3274,250,00074,250,000序号境内
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新股。3、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截至2010年8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4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22.34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3,377.6587万元。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4、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相关事宜。5、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8月23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年8月23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本次发行方案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数量:4,281.25万股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公司于2009年4月26日、200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本次发行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83号文核准,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22,281.25万股,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3)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四)款的规定。(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0.08%,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东力传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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