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法定代表人:梁棠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10年7月29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流通股份,和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5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0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实施派息(即现金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4.58元(P0为14.83元,V为0.25元)。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二、律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结论性意见针对上述调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已出具《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凡谷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三、备查文件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法定代表人:梁棠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10年7月29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流通股份,和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5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0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新股。3、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截至2010年8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4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22.34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3,377.6587万元。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4、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相关事宜。5、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8月23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年8月23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本次发行方案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数量:4,281.25万股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公司于2009年4月26日、200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近三年营业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48.27%、36.40%和1.15%。2008年发行人净利润同比增长49.00%,其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在于期间费用率下降和实际税率的下降:2008年三项费用率均出现了一定的下降,尤其是管理费用率,下降了2.45个百分点;2008年发行人实际所得税率从2007年的20.80%下降到18.10%。2009年净利润同比下降了1.60%,主要原因有:政府补助减少,使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08年减少了633.11万元,下降了33.30%;同时,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增加了坏账准备,使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了259.30万元,同比上升了71.25%。2、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产品类别2009年2008年2007年模块化减速电机39.99%39.65%43.71%大功率重载齿轮箱27.12%28.42%31.71%模块化高精减速器28.78%--小型减速机19.39%31.46%37.54%电机30.57%31.38%34.95%配件38.49%41.21%55.08%综合毛利率33.21%34.41%38.84%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0%以上,高于2008年全行业13.34%的平均水平(数据来源于前瞻商业资讯有限公司2009年5月《中国减速机制造行业产销需求与战略投资分析报告》)。
(三)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时间递减,即投资者对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不实施优惠费率。具体赎回费率如下:持有期(记为T)赎回费率T<1年0.5%1年≤T<2年0.3%2年≤T<3年0.1%T≥3年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四、基金净值披露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10年8月23日起(含六日)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五、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代码:A级:519505;B级:519506)、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19024;C类:519023)、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5)、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307)、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6)、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0113)和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19027)的代销机构。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2,812,500股,将于2010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0年8月23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8%,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0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09年7月1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于2010年6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3号),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2.1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鉴于公司在2010年4月29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在2009年6月10日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由12.12元相应调整为11.9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2.80元/股,相对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92元(考虑利润分配对发行价的影响)溢价7.38%,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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