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009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即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09年10月22日起至2010年10月21日止)可行权共2,179,125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盛学龙先生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2009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即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09年10月22日起至2010年10月21日止)可行权共2,179,125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盛学龙先生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2008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其下发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期权的数量由原来的700万份调整为71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643.5万份,预留71.5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来的36.14元调整为27.72元;公司监事不纳入参加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等。
12.025500—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6000—14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5500—15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935500—小计——4281.2519.21%6、募集资金量:截至2010年8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4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22.34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3,377.6587万元。(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限售期及上市流通日如下: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获配股数占发行后总锁定期询价机构名称(元)(万股)(万股)股本比例(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576306302.83%1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37007003.14%1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3.035505502.47%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508503.81%1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5505502.47%1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886006002.69%12
(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法定代表人:吴焰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宋济隆夫妇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宋济隆夫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6.25%。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宋济隆夫妇持股比例变为45.44%,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方式引入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等五项议案,并于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21)。除上述事项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征询,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没有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对本公司目前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
2008年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拟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7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500万份,预留2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华星化工股票的权利,首次授予的5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14元。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版权所有 | 关于华泰证券下载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8041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