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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官方中文网   作者:奔放的潜行者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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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2.1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鉴于公司在2010年4月29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在2009年6月10日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由12.12元相应调整为11.9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2.80元/股,相对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92元(考虑利润分配对发行价的影响)溢价7.38%,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2,812,500股,将于2010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0年8月23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8%,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0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09年7月1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于2010年6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3号),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址(www.ewpt.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210004)基金合同于2010年4月14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招商银行14.19+0.312.23%建设银行4.82+0.040.84%工商银行4.18+0.030.72%中国银行3.49+0.010.29%交通银行6.28+0.000.00%的有关规定及《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2008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其下发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期权的数量由原来的700万份调整为71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643.5万份,预留71.5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原来的36.14元调整为27.72元;公司监事不纳入参加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等。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修改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修改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08年10月8日,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24元/股折价10.11%。5、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15名询价对象提供了有效的《申购报价单》,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认购优先原则,7名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配售数量总计为4,281.25万股。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情况如下:序号询价机构名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获配股数占发行后总(元)(万股)(万股)股本比例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576306302.83%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37007003.14%3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3.035505502.47%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508503.81%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5505502.47%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886006002.69%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8940401.251.80%8上海天臻实业有限公司12.685500—9凌俊12.315800—10张传义12.035500—11张金莲12.035500—12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4、经查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自本事项筹划之日起至今,公司共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一次(2010年8月18日、泰达宏利基金梁辉先生),公司未向泰达宏利基金梁辉先生提供任何书面资料及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6、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五、承诺披露公司承诺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将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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