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场内代销机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证所网站),可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从事自营或代理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二、基金日常申购业务(一)办理时间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二)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含申购费),如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已认购本基金者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不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场内交易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500元(含申购费)且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或进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但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代码:002194证券简称:武汉凡谷公告编号:2010-028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武汉凡谷14.90-0.15-1.00%010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决定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4.58元。具体情况如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5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10年5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7日为除息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8月18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ffunds.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009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条规定和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03.30万份调整为1054.9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72元/股调整为18.41元/股。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意见。
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实施派息(即现金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4.58元(P0为14.83元,V为0.25元)。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二、律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结论性意见针对上述调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已出具《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凡谷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三、备查文件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筹划的内容和进展公司筹划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柴油机、摩托车发动机或通机项目以及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处于前期内部论证阶段,其中融资方式论证、募集资金投向论证、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基础工作均未完成,公司也未就该事项形成任何书面约定或协议。该事项是否实施、具体实施时间或实施方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三、本次筹划可能导致的影响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处于内部论证阶段,在公司未完成前期论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获证监会批准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1、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处于前期内部论证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目前筹划进展,若项目论证等筹备工作顺利推进,公司预计在二个月后正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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