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的运营效率项目2009年2008年200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倍)6.145.875.97存货周转率(倍)6.277.588.72007-2009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97、5.87和6.14,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稳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一般为60天,应收账款周转能力相对保持在合理水平。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受主营产品钢帘线、镀锌钢丝、钢绞线和PC钢绞线产能扩大和销售收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增加。公司2007年至2009年各期末存货分别占同期流动资产的17.14%、20.68%和26.37%。由于平均存货成本上升,公司存货周转率近年出现下降。近年来,公司在产品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根据市场状况与产品销售合同执行情况合理增加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库存,存货周转天数、存货周转率指标相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指标2009年2008年2007年总资产周转率(次)0.50.650.67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84.334.24存货周转率(次)2.652.932.81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略有下降但处于合理水平。报告期内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实施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因投资项目尚未达产,总资产规模增加速度快于营业收入增加速度。2009年应收帐款周转率比2008年下降1.25次,主要原因是2009年应收帐款余额大幅增加而营业收入增加幅度较小。(四)盈利能力分析1、营业收入及利润分析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方式引入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等五项议案,并于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21)。除上述事项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征询,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没有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对本公司目前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经本保荐人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过程及配售数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发行过程符合法律的规定,发行过程中各方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有效,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分红。现将本次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收益分配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10年8月17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16,168,941.22元。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截止该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二、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三、收益分配时间及发放办法1、计算收益分配基准日:2010年8月17日2、权益登记日:2010年8月23日3、除息日:2010年8月23日4、红利数据发放日:2010年8月24日5、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8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投资者可于2010年8月26日后到各代销机构查询红利到帐情况。6、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0年8月2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数,于2010年8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10年8月25日后到各代销机构查询、赎回。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4、经查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自本事项筹划之日起至今,公司共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一次(2010年8月18日、泰达宏利基金梁辉先生),公司未向泰达宏利基金梁辉先生提供任何书面资料及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6、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五、承诺披露公司承诺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将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025500—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6000—14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5500—15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935500—小计——4281.2519.21%6、募集资金量:截至2010年8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4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22.34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3,377.6587万元。(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限售期及上市流通日如下: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获配股数占发行后总锁定期询价机构名称(元)(万股)(万股)股本比例(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576306302.83%1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37007003.14%1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3.035505502.47%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508503.81%1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5505502.47%1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886006002.69%12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54-18.57609.31(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58.001,836.43380.67(三)债务重组损益-6.27--(四)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55.0411.97-50.94(五)所得税影响额-210.65-273.54-310.64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86.581,556.29628.392007年至2009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有所增加,扣除所得税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3.30%、17.98%和10.22%,主要来源于政府科技类奖励和技术改造奖励。发行人一贯注重科技研发工作,通过技术进步寻求发展,因此,只要政府鼓励科技进步的政策不发生变化,相关政府补助就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2.1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鉴于公司在2010年4月29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在2009年6月10日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由12.12元相应调整为11.9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2.80元/股,相对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1.92元(考虑利润分配对发行价的影响)溢价7.38%,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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