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24元/股折价10.11%。5、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15名询价对象提供了有效的《申购报价单》,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认购优先原则,7名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配售数量总计为4,281.25万股。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情况如下:序号询价机构名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获配股数占发行后总(元)(万股)(万股)股本比例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576306302.83%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37007003.14%3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3.035505502.47%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508503.81%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5505502.47%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886006002.69%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8940401.251.80%8上海天臻实业有限公司12.685500—9凌俊12.315800—10张传义12.035500—11张金莲12.035500—12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新股。3、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截至2010年8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4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22.34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3,377.6587万元。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4、股份登记托管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相关事宜。5、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8月23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年8月23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本次发行方案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数量:4,281.25万股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公司于2009年4月26日、200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三)申购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申购金额(记为M)申购费率M<100万元1.50%100万元≤M<200万元1.20%200万元≤M<500万元0.80%M≥500万元每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适用于以下优惠费率:费用项申购金额(记为M)农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招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工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申购费M<100万元1.05%1.20%0.75%100万元≤M<200万元0.84%0.96%0.6%200万元≤M<500万元0.6%0.64%0.6%M≥500万元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注:招行卡基金网上交易认(申)购最大额度为200万元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三、基金日常赎回业务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54-18.57609.31(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58.001,836.43380.67(三)债务重组损益-6.27--(四)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55.0411.97-50.94(五)所得税影响额-210.65-273.54-310.64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86.581,556.29628.392007年至2009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有所增加,扣除所得税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3.30%、17.98%和10.22%,主要来源于政府科技类奖励和技术改造奖励。发行人一贯注重科技研发工作,通过技术进步寻求发展,因此,只要政府鼓励科技进步的政策不发生变化,相关政府补助就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一)直销机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二)新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投资者可持农行金穗卡、招行一卡通和工行借记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三)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期间费用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2009年2008年2007年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万元)比例(%)(万元)比例(%)(万元)比例(%)销售费用3,067.135.743,283.156.232,819.007.18管理费用4,525.728.474,888.079.274,600.5311.72财务费用643.771.2831.191.57930.152.37合计8,236.6315.429,002.4117.078,349.6821.27发行人三项费用率逐年下降,三项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2007年的21.27%下降到2009年的15.42%。(1)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从2007年的7.18%下降到2009年的5.74%,系发行人加强了对运输费用和日常销售费用的控制。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部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销售机构的日常经费支出,运输费和业务招待费等,近三年运输费和业务招待费占当年销售费用的比重在60%左右。(2)管理费用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部门的人力资源成本,技术开发费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从2007年的11.72%下降到2009年的8.47%,主要系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强控制,使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3)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从2007年的2.37%下降到2009年的1.20%。2008年起发行人财务费用开始下降,主要系2008年央行四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所致。2009年,财务费用较2008年继续下降原因是发行人固定资产投资中,贷款利息进行了资本化。
(3)乙方的义务①、接受甲方因履行保荐责任而实施的尽职调查,接受甲方的有关质疑和询问,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资料,协助甲方履行保荐责任。②、在发生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事件时,及时通知甲方。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④、按约定支付甲方保荐费用。⑤、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2008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08年10月22日。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手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3)乙方的义务①、接受甲方因履行保荐责任而实施的尽职调查,接受甲方的有关质疑和询问,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资料,协助甲方履行保荐责任。②、在发生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事件时,及时通知甲方。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④、按约定支付甲方保荐费用。⑤、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办理时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办理时间为:9:30-15:00;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二)赎回份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和场外代销机构单笔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如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版权所有 | 关于中信股票开户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8041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