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的义务①、接受甲方因履行保荐责任而实施的尽职调查,接受甲方的有关质疑和询问,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资料,协助甲方履行保荐责任。②、在发生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事件时,及时通知甲方。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④、按约定支付甲方保荐费用。⑤、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7)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法定代表人:吴焰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宋济隆夫妇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宋济隆夫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6.25%。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宋济隆夫妇持股比例变为45.44%,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
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实施派息(即现金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4.58元(P0为14.83元,V为0.25元)。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二、律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结论性意见针对上述调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已出具《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凡谷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三、备查文件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开国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项目协办人:金涛经办人员:陈默、邓昭焕联系电话:021-23219000联系传真:021-634116272、发行人律师名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徐国建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1楼经办律师:徐军、顾海涛联系电话:021-68869666联系传真:021-688693333、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弟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经办会计师:朱伟、张建新联系电话:0571-85800479、0571-85800446联系传真:0571-85800465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前,截至2010年7月2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比例(%)(股)股份数量(股)境内非国有1浙江东力集团有限公司法人41.2574,250,00074,250,000境内非国有2宁波德斯瑞投资有限公司法人17.9232,255,0003,750,0003
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2)发行人负债构成主要是流动负债,2007至2009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43%、34.00%和35.79%,总体负债水平合理。(3)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断扩大生产规模。2、公司的偿债能力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表所示:财务指标2009年/2008年/2007年/2009.12.312008.12.312007.12.31流动比率0.981.452.07速动比率0.520.741.1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793423.43利息保障倍数6.5411.718.66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463.8713,489.2110,318.20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指标适中,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稳定增长,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有较强的现金偿债能力。(1)2007年发行人流动、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系当年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结存较多,2008年至2009年募集资金逐步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指标相应有所下降。(2)2008年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增加10.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5,500万元。2009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比2008年小幅上升。(3)发行人利息偿付能力较好,2008年利息保障倍数比2007年有大幅提高,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增长48.85%,而利息支出没有同比增长;2009年发行人因新增银行借款2.19亿元,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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